|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03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2-20 | 有效期至: | 2029-2-19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6克/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8.3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6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037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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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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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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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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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1-2片复叶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处理,用水量15-30公斤/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禾本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施药时间应在无风或微风的上午或傍晚用药为宜,防治药液飘移或蒸发。 3.先将药品在小容器内充分乳化,再进行二次兑药,充分摇匀后喷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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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除草剂。按推荐方法使用对大豆天马唐、牛筋草、稗草、看麦娘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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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水稻、小麦、玉米、甘蔗等禾本科作物有药害,施药时要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禾本科作物上,以防产生要害。 2.应根据天气情况、杂草种类、密度确定用药量,天气干旱、草龄大时,用推荐高剂量。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6、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可混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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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1.不慎吸入,应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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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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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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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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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2-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