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1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3 | 有效期至: | 2029-2-22 |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生力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80-2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16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生力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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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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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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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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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施药适期应尽量安排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期。 2、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使用除草剂敌稗,以防产生药害。 3、由于稻飞虱繁殖率高,世代周期短,因此水稻生育中后期,稻飞虱主要集中于稻丛中下部为害,应着重对稻丛中下部喷雾施药。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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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和一定的胃毒、熏蒸、杀卵作用。对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效,速效性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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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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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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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小心轻放,以免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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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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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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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