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19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3 | 有效期至: | 2029-2-22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480克/升。 2024年3月20日,标注质量浓度。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19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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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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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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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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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花棉铃虫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间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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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使用推荐剂量用于防治棉铃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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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使用。2.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对此药敏感,使用时注意对邻近作物的影响,避免飘移药害。3.本品对鱼类及水生动物有毒,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和池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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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肌肉 震颤。若误服,应立即引吐,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中毒请拨打24小时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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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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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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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质量浓度48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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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