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9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9 | 有效期至: | 2030-1-18 |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中天邦正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水象甲 | 40-7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91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中天邦正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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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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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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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0%
辛硫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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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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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水象甲发生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继续用药,但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要均匀周到,方能有效控制害虫。辛硫磷见光易分解,所以田间使用最好在夜晚或傍晚使用。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7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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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击倒力强,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可防治水稻作物上的稻水象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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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高粱、黄瓜、菜豆对辛硫磷敏感,易产生药害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到这些作物上。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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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性至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病人清醒时可用促吐、洗胃治疗,特效解毒剂为阿托品和解磷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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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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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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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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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