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5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6 | 有效期至: | 2029-2-25 |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力克(河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 | ||
| 备注: |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120-16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4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52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力克(河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敌畏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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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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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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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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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用于棉蚜发生高峰期,对水均匀喷雾。 2.施药时,勿将药液飘移到高粱、月季花、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敏感植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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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熏蒸、胃毒和触杀的作用。用于棉花蚜虫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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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不少于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鱼塘及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4.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 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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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身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啶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导泻;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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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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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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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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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