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5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6 | 有效期至: | 2029-2-25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伊诺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食心虫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56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伊诺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食心虫和菜青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 2. 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
|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苹果树上的食心虫,小麦蚜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
|
注意事项:
1.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 本品属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和鱼类高毒,应避免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使。 4. 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分解。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5.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09-02-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