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8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5 | 有效期至: | 2029-3-4 |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3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83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二氯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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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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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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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二氯喹啉酸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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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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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抛秧活棵后,杂草2-4叶期,每亩对水20-30公斤,均匀喷雾。 2、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内不能排水,以免降低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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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由杂环化合物类和磺酰脲类农药的混剂。能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和阔叶杂草,对大龄稗草有特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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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其它物质混用; 3、施药时要求田块平整,且保水条件要好,漏水田不宜施药,药后保水不宜过深,水层不可淹没禾苗心叶; 4、 使用过该药的田块,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好的作物;一年内不能种植茄科(茄子、烟草、番茄等)、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均敏感,第二年方可种植。施药时应注意,药后的田水也不能直接排入水生蔬菜田,如慈姑、荸荠田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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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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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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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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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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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0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