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8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5 | 有效期至: | 2029-3-4 |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春光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7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85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春光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敌畏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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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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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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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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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幼虫低龄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1-2次。 2.本品对玉米、高粱、豆类、瓜类、月季花、柳树、幼苗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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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中等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兼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具有作用较迅速、残效期较短等特点。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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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1.品对鱼类、蜜蜂、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禁止饮食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手和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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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流涎、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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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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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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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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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0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