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驱蚊酯 | 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WP2015012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泉州市华美达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驱蚊花露水 | ||||||||
| 剂型: 驱蚊花露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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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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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驱蚊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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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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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将本品涂抹于暴露皮肤即可。每4小时涂抹防蚊效果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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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在普通花露水基础上,配以适量的驱蚊酯成分制成的趋避产品。携带方便,能有效驱蚊4小时,同时肤感清凉舒爽,祛痱止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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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用后请洗手。 2、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本品忌食。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4、过敏者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带本品包装及时就医, 5、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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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停止使用并清洗涂抹处,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就诊。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就诊。 3、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本品包装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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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3.不能贮存在阳光直射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4.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5.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6.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7.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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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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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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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6-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