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9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5 | 有效期至: | 2029-3-4 |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80-107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4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29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敌畏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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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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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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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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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切勿重喷漏喷。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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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中等毒杀虫剂,兼具触杀、胃毒作用;击倒力较强,有一定的渗透作用,药效期较长,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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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铜、汞及强碱、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白菜、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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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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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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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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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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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0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