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05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6 | 有效期至: | 2029-3-5 |
| 农药名称: | 吡嘧·二氯喹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4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3%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4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059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嘧·二氯喹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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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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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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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3%
二氯喹啉酸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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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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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3叶期以后施药。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施药后保持浅水层或保持土壤湿润状态3-5天。 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3.每季最多使用1次。 4.秧苗2.5叶期以前禁止使用,水稻拔节、孕穗期勿用药。 5.下茬不能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豆科、锦葵科、葫芦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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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与喹啉羧酸的混剂,通过杂草的根部、叶片吸收,是一种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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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具体等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3.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应做好防护措施,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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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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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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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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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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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3-0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