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2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1 | 有效期至: | 2029-3-10 |
| 农药名称: | 敌畏·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22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畏·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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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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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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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0%
敌敌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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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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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于卵孵化盛期至1-2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 2、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能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3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4、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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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敌敌畏和毒死蜱的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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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及先后紧接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请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作业完毕,包装不得转作它用,更不要随意丢弃,应回收处理;用施药后器械需用洗衣粉水和清水依次清洗,注意水源防护。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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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接触皮肤,依次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干净;如不慎溅入眼睛,要迅速用流动的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冲洗时尽量睁开眼睛),再请医生对症诊治;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急救,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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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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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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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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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