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2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3 | 有效期至: | 2029-3-12 |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省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7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4.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29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省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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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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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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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毒死蜱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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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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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二龄幼虫高峰施药,用制剂兑水50-60千克均匀喷雾;防治柑橘红知蛛时应在发生危害期间施药,稀释800-1000倍液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h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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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够有效的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柑橘树红蜘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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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不可与呈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义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中毒急救咨询电话 :0797-846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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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毒死蜱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颠,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为:(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应注意避免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皮肤和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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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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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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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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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