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3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29-3-17 |
| 农药名称: | 苄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双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0-20克/亩 | 毒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3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双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嘧磺隆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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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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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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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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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水稻移栽后杂草萌发初期施药(移栽水稻田10-20克/亩)。 2、三棱草发生严重地块建议加大用量或采用两次用药法效果更佳(即正常使用苄嘧磺隆后间隔10-15天再施一次苄嘧磺隆,每次每亩10克)。 3、阔叶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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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苄嘧磺隆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合物,对水稻安全。可防除水稻移栽田中三棱草、雨久花、眼子菜、野慈菇、鸭舌草、泽泻、狼巴草、牛毛毡、萤蔺、节节菜、异形莎草、水莎草等一年生及多年生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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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前田应耕平,以防露出水面地块影响药效。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保水良好的田块可选用较低剂量,反之选用较高剂量。 3、施药时对鱼类有毒,使用时要注意,施药后器械洗涤的水切勿倒入鱼塘或者与鱼塘相连的水沟里。施药后田水勿流入水生蔬菜田或邻园阔叶作物田。 4、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品,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好口罩,眼镜,穿长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打闹,工作后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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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2、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吸入、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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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剂应该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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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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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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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