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07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3-24 | 有效期至: | 2029-3-23 |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笑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增加芝麻茎腐病。2024年12月16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田丰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芝麻 | 茎腐病 | 50-70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076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笑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醚甲环唑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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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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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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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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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树斑点落叶病病害初期用药。在芝麻茎腐病发生前或发生初期施药,兑水40—50公斤/亩,均匀喷雾,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施药1次。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3.在苹果树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芝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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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具有内吸作用的杀菌剂,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抑制作用,起到防病和治病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芝麻茎腐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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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瓜类作物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对邻近作物造成药害。4.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对皮肤有弱致敏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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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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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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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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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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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03-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