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6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5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齐齐哈尔盛泽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676 | ||||||||
| 登记证持有人: 齐齐哈尔盛泽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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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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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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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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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春大豆出苗后1-3片复叶期,大多数阔叶杂草2-4片叶,施药喷雾一次。杂草叶龄越小除草效果越好。 2.每亩加水量20-25公斤,压力约4-6公斤/平方米。喷雾应均匀一致,最好采用扇形喷头。 3.土壤残留较长,正常用量对后茬种小麦、大豆不会产生药害;后茬种植玉米、高粱可能有轻度药害,后茬不可种植蔬菜、甜菜等。 4.大豆与其它作物进行间作或混种时不能使用。 5.在土壤干旱等不良环境下喷药,大豆叶片皱缩、产生褐斑或暂时萎缩,5-7天即恢复正常,不影响产量。 6.初次使用本品或更新大豆品种或同其它农药混用,须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进行。 7.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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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针对大豆和杂草叶片差异,采用适合润湿剂,使药剂具有对杂草叶片润湿性较好,而对大豆叶片渗透性低,对大豆触杀性药害较轻。该剂喷雾后4-6小时后降雨不降低其药效。用于防除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如:鸭跖草(二叶一心前)、苋、蓼、苍耳、龙葵、苘麻、香薷、豚草、鬼针草、蓼、铁苋菜、马齿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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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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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施药时药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本品应及时洗胃、催吐,并送医院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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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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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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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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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