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7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5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蚜 | 45-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2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77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丁硫克百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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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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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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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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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发生始盛期开始施药,每亩兑水50公斤左右,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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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作用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持效期较长,对棉花蚜虫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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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自2019年8月1日起,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蚕、蜂有毒,清洗喷雾器的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源、桑田和蜂场。 3. 不能与铜制剂、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儿童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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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如发涩、流泪),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意外摄入,切勿催吐,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阿托品(Atrop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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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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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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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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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18-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