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8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5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6%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81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石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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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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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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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6%
高效氯氰菊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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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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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性强,喷雾时要均匀周到。2、本品没有内吸性,因此喷雾时要仔细,使雾滴覆盖整个植株。 3、本品应于幼虫初卵孵化盛期至3龄前期施药。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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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阿维菌素混配制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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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害,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峰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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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急救措施:①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流通处;②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③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氯(即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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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与热源。 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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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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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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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