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8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9 | 有效期至: | 2030-1-18 |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宜禾宜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0-20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速灭威 | metolcarb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80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宜禾宜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速灭威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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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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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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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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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选择在稻飞虱爆发的早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用水量要足; 2.要喷到飞虱集中危害的水稻茎基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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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有触杀、熏蒸和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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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 5、由于对于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7、下雨前不宜施药。 8、某些水稻品种如农I73、农虎3号等对速灭威敏感,应在分蘖末期使用,浓度不宜高。 9、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5天。 10、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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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不慎呼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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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并加锁保管。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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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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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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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