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07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3-26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尚禾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31%。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36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072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尚禾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虫螨腈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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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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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36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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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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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药剂兑水量40—50公斤/亩,整株均匀施药,不要漏喷,施药后以叶片湿润、药液欲滴未滴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安全间隔期14 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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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芳基吡咯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阻碍ADP转化为ATP,最终导致害虫死亡。该药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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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鞋、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安全防护措施。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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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误服: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殊的解毒药,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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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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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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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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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3-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