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P201501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9-22 | 有效期至: | 2025-9-22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金合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氯氟醚菊酯 | meperfluthrin | 0.6% |
| 农药登记证号: WP2015019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重庆金合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 ||||||||
| 剂型: 电热蚊香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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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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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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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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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瓶盖,将药液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 2、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 3、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 4、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再更换一瓶新的药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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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通电后,可均匀散发药液,累计有效驱蚊时间可达360小时以上,使用方便,是理想的夏令驱蚊用品之一。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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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开启门窗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口。 3、为取得最佳使用效果,请使用配套的电加热器。 4、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5、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使用后应洗手。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本品对鱼、家蚕有毒,勿使药液污染鱼池或水塘,蚕室、蚕房及其附近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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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若手、皮肤、眼睛接触到药液,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如误服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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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不得靠近明火。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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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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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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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9-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