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08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3-26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3% | ||
| 备注: | 精草铵膦铵盐80%。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30-4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7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087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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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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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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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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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施药1次,推荐用水量为30—40公斤/亩。若杂草数量多且草龄较大时应使用推荐剂量的高量。2.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3.本品现配现用。使用时需兑水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田块。4.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下雨、降雪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时应停止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若药后4小时内降雨,请重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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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非选择性茎叶除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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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戴手套、护目镜、戴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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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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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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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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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精草铵膦铵盐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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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3-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