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1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9-23 | 有效期至: | 2025-9-23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8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19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水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5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盛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50公斤,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
||||||||
|
产品性能:
草铵膦为膦酸类除草剂,属非传导灭生性茎叶处理剂。其靶标酶是谷氨酰胺合成酶(GS),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草铵膦抑制GS的结果,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率乱,铵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光合作用受抑制,最终导致杂草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
|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干旱及杂草密度、蒸发量和喷头流量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推荐剂量高量。 3.本剂以杂草茎叶吸收发挥除草活性,无土壤活性,应避免漏喷,确保杂草叶片充分均匀着药。一般在杂草出齐后10—20厘米高时,采用扇形喷头喷施,最高效、经济。 4.选无风、湿润的晴天施用,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用,以免药效降低。 5.配药时应在喷雾器内先加入少量清水,再加入施药量,最后补足余量清水混匀后施药。 5.施药时,穿戴好衣服、口罩、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9.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服: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但昏迷者不得引吐,以免呕吐物阻塞呼吸道。尚无特效解毒剂。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5-09-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