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9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7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蚜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20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93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丁硫克百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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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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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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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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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在棉花蚜虫发生初期用药,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 2.施药时避免同时使用敌稗和灭草灵,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 。 4.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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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其杀虫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该药具内吸、触杀及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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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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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多汗、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局部红肿奇痒,流泪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解毒,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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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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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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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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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