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9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7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1-39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喹禾灵 | quizalofop-ethyl | 8.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9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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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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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喹禾灵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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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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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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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苗后茎叶除草剂,防除夏大豆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效果。在土壤中易分解,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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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1次。 2.远离河、湖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的水稻、玉米、谷子、高粱等禾本科作物田。 8.间套有禾本科作物的夏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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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溅入眼睛中,应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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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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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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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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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