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0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7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10-30克/亩 | 毒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00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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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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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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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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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阔叶及莎草科杂草开始萌芽至2叶期 前施药效果最佳。 2、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深水层,施药后(不可向外排水, 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保持此水层5-7天后转正常田间管理。 3、施用本品的田块,耙田要平整,以免有露水地段而影响药效; 杂草较大或较多时,应选择推荐剂量上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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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吡嘧磺隆为一种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支链氨基酸的合成,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最后完全枯死。吡嘧磺隆对水稻安全,药效持久且不受温度影响,能有效防除移栽水稻田的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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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活性较高,请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科学用药;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 2、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施用和排水时应注意,不能将药雾喷洒或飘移到敏感作物上,不能用施药后的田间水来浇灌敏感作物。 3、一个作物生长季最多用药一次。 4、施药后空袋(瓶)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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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人体皮肤、眼等有刺激作用。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肥皂水洗干净;溅入眼内,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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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加锁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有明火的区域,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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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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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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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