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04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3-29 | 有效期至: | 2029-3-28 |
| 农药名称: | 蝗虫微孢子虫 AL200801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北京嘉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4亿孢子/毫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草地 | 蝗虫 | 35-4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蝗虫微孢子虫 AL200801 | nosema locustae AL200801 | 0.4亿孢子/毫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049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北京嘉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蝗虫微孢子虫 AL200801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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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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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蝗虫微孢子虫 AL2008010.4亿孢子/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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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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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应于蝗虫低龄若虫期(蝗蝻)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量2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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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蝗虫微孢子虫属于微生物杀虫剂,能够有效控制草地蝗虫。蝗虫微孢子虫孢子被蝗虫取食后主要寄生在寄主脂肪细胞,消耗寄主的能量储备,从而导致寄主逐渐虚弱最终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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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本品为浅黄色悬浮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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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就诊。如药液不慎入眼或沾染受伤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带此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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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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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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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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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03-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