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49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9 | 有效期至: | 2029-4-8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3%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4.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49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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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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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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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三唑磷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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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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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二化螟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为宜。 2.本品在强光下易分解,请在傍晚前后使用,务必喷雾均匀。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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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为经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虫杀螨剂,作用机制是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抑制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三唑磷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较明显,渗透性较强,二者复配,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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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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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注射救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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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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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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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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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