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5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9 | 有效期至: | 2029-4-8 |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17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504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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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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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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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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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采用喷雾法防治水稻稻飞虱,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防治,用喷雾器均匀喷施在水稻植株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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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具有强烈的触杀作用,并具有一定的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杀虫迅速。残效短,一般为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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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 3、本品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本品低毒,但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5、施药后要立明标志,以免人、畜进入或误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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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常表现为头昏、头痛、呕吐、多汗、流涎、视力模糊、胸闷、呼吸困难等。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2、眼睛和皮肤污染立即用清水冲洗,吸入立即移离现场。 3、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 4、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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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倒置存放。 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 3、不要与食品、饲料、种子等混合存放,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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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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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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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