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5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9 | 有效期至: | 2029-4-8 |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2.5% |
| 辛硫磷 | phoxim | 2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51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戊·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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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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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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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5%
辛硫磷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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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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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菜青虫在幼虫2~3龄时期用药最好,制剂用量40~60毫升/亩,喷雾时要均匀周到。视虫害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4.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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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适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宜在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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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辛硫磷见光易分解,所以田间使用最好在傍晚使用。药液要随配随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8.禁止在茶树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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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头痛、恶心、多汗、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大汗、流涎、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休克。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3.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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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避免渗漏或破裂,向上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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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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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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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