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6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0 | 有效期至: | 2029-4-9 |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7.5-5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676 | ||||||||
| 登记证持有人: 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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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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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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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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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害虫盛发期前使用,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甘蓝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萝卜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青菜的安全间隔期为6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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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适合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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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 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贮存时放在暗处。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4、该药在应 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5、本品对鱼、蜂、蚕等生物,寄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蜂采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水体中放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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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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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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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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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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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4-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