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7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6-28 | 有效期至: | 2025-6-28 |
| 农药名称: | 辛菌胺醋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 备注: | 辛菌胺醋酸盐含量:1.8%。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番茄 | 病毒病 | 233-3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菌胺 | 暂无 | 1.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720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菌胺醋酸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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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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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菌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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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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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需用清水配制药剂,现配现用,不宜久置。 2.建议在发病初期施药,喷雾需均匀周到。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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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甘氨酸类杀菌杀病毒剂,对病菌的菌丝生长及抱子萌发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该药剂能够破坏病菌的细胞膜,凝固蛋白质,致酶变性而起抑菌和杀菌作用。还具有一定的内吸和渗透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番茄病毒病,能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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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说明使用。 2.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为2次。 3.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防护服,勿饮食和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换洗工作服。 4.本品为液体,开启药瓶时注意不要用力过大,防止药液撒溅。 5.如气温低,药液出现结晶沉淀时,应用温水将药液温至30℃左右,将其中结晶全部溶化后再进行稀释使用。 6.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残剩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 7.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抗病毒药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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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及时就医。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及时就医。 3.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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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在阴凉,通风,干燥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远离易燃点,不能与食品、饲料、日用品、粮食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2.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防止雨淋,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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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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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辛菌胺醋酸盐含量: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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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6-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