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2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9-23 | 有效期至: | 2025-9-23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3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24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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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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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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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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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期施药,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30-50公斤,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处理。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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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草铵膦为膦酸类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紊乱,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停止,最终导致杂草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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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 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且施药后一段时期内不能种植其它农作物。 3. 本品对赤眼蜂高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6.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剩余药液和清洗施药器械等所产生的污水切忌倾倒入湖泊、河塘及其他水源,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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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不慎误服,不要催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无特效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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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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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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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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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9-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