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19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8-30 | 有效期至: | 2025-8-30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7%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9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19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 ||||
| 剂型: 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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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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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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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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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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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烯啶虫胺(nitenpyram):烯啶虫胺为高效、广谱、新型烟碱类杀虫剂,主要作于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可用于同翅目和半翅目害虫的防治。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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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生产操作时: 1.1 本品在空气中形成的粉尘具有易燃性,因此,应避免本品形成粉尘。如果遇到明火,可引发粉尘爆炸。火焰、表面发热物、机械摩擦、释放静电都可导致本品燃烧。电器设备也可导致本品燃烧。生产操作时应注意防火。 1.2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1.3 操作本品时应注意人员安全防护,穿防护性衣服和戴面罩,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 1.4本品对蜜蜂和家蚕高毒,蜜源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2.泄漏处理措施:万一发生溢出或泄漏:在源头控制泄漏,防止漫延开来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排水系统。 立即用有电源保护的真空清洁机或湿毛刷对泄漏物进行清理,以免产生粉尘,根据当地规定正确处理泄漏物。 3.灭火紧急措施:一旦失火,火小时,可用水、抗醇泡沫液、干化学品和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火大时,用抗醇泡沫液和水灭火。勿用密集消防射流,以免火势蔓延。本品燃烧后形成浓密的黑烟对人体有害,因此,在救火时应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救火时,应避免冲洗液进行入地下道或附近水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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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5.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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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动物饲料、粮食和种子同贮同运。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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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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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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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8-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