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2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9-23 | 有效期至: | 2025-9-23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瘿蚊 | 135-1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24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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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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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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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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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施药期为发病初期和中期,作物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 2、晴天午后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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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具有较强触杀、胃毒功能和熏蒸作用。 2、本品具有乳化性能好,渗透力强、药效迅速、持效期长等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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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药害。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与其它品种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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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2、若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通风处,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即可,若误食,应催吐、洗胃,并迅速就医,对症治疗,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并迅速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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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不宜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2、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3、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药物应密封存放,随用随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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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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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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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9-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