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0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1 | 有效期至: | 2030-1-20 |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济南赛普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8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4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haloxyfop-P-methyl | 108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03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济南赛普实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高效氟吡甲禾灵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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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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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108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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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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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除禾本科杂草时,于杂草3-5叶期施药,每亩用水量30-45升,细雾滴均匀茎叶喷雾。 2、本品对禾本科作物如玉米、水稻和小麦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雾飘移到上述作物之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禁止使用,避免药雾飘移到上述作物之上,以防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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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苗后选择性除草剂。茎叶处理后能很快被禾本科类草的叶子吸收,传导至整个植株,抑制植物分生组织而杀死禾草。喷洒落入土壤中的药剂易被根部吸收,也能起杀草作用。对阔叶草和莎草无效。 对大豆苗后的一年生禾本杂草有防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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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大豆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洗涤水不可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敏感作物药害。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裤、戴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或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4.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不可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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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30分钟。2、皮肤沾附∶用大量清水冲洗。 3、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 4、误食∶清醒患者可饮用大量水催吐。如误食人员已昏迷,则不要让其服用任何东西。携此标签送医诊治,由医生对症治疗,决定是否催吐、洗胃和导泻,本品无特殊解毒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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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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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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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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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