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8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9 | 有效期至: | 2030-1-18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88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喹禾灵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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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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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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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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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用药适期为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处理。 2.施药时直接对杂草进行喷雾,注意切勿使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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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芳氧苯氧基丙酸酯类,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剂,用于夏大豆田,可有效防除禾本科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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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夏大豆作物田使用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鸟类有毒、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施药;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和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在高温或大雨后造成地面积水时,请勿施药。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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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建议服用加入山梨醇的活性炭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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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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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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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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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