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501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3 | 有效期至: | 2025-12-13 |
| 农药名称: | 咯菌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人参 | 立枯病 | 2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向日葵 | 菌核病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大豆 | 根腐病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根腐病 | 15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腥黑穗病 | 10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棉花 | 立枯病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1)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2)200-3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1)种子包衣2)浸种 |
| 玉米 | 茎基腐病 | 10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西瓜 | 枯萎病 | 400-6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马铃薯 | 黑痣病 | 10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咯菌腈 | fludioxonil | 25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50196 | ||||||||||||||||||||||||||||||||||||||||||||||||
| 登记证持有人: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咯菌腈 | ||||||||||||||||||||||||||||||||||||||||||||||||
| 剂型: 悬浮种衣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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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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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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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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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亦可供农户直接进行种子包衣。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4.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5. 防治棉花立枯病,小麦腥黑穗病,小麦根腐病,花生根腐病,西瓜枯萎病,向日葵菌核病,玉米茎基腐病:按登记用药量,以药浆与种子以1:50-100的比例将药剂稀释后(即100公斤种子加水1-2升),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6.防治马铃薯黑痣病:按登记用药量,以药浆与种子比为1:100-200的比例将药剂稀释后(即100公斤种子加水0.5-1升),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为防止细菌感染,一定要注意晾干,再催芽或直接播种。 7.防治水稻恶苗病,两种处理方法:方法一包衣:按登记用药量,以药浆与种子以1:50-100的比例将药剂稀释后(即100公斤种子加水1-2升),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方法二浸种:按登记剂量将药剂用水稀释至200升,浸种100千克,24小时后催芽。 8. 防治大豆根腐病,按登记用药量,以药浆与种子以1:120-160的比例将药剂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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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分咯菌腈(国际通用名称:Fludioxonil),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作物的种传和土传真菌病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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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配药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种子处理时,应戴防渗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 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 5.播后必须覆土,严禁畜禽进入。 6.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但不得在河塘中洗涤。 7.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9.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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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紧急救助电话:400-650-5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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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存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5.自生产日期起,原包装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保质期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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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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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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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01-0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