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8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9 | 有效期至: | 2030-1-18 |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20-15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08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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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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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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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0%
辛硫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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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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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48小时内禁止人畜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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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辛硫磷与三唑磷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有渗透性,无内吸作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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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辛硫磷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进行。本品药液要随配随用,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避免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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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痛、头昏、呕吐、呼吸困难等。 2.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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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 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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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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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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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1-19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