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501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1-16 | 有效期至: | 2030-1-15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镇江建苏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05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5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50190 | ||||||||
| 登记证持有人: 镇江建苏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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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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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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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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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兑水量30—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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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有一定内吸传导性。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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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与中等氧化剂三氧化铬具有化学不相容性,应避免与此类物质相混。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大雨、积水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应停止施药,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他地块。3.请在农技人员指导下,根据杂草发生基数、叶龄及种类、施药时天气条件、药械种类等因素科学合理的调整用药剂量、用水量。4.施药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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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时,症状表现为头痛、呕吐、出汗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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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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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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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05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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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1-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