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21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16 | 有效期至: | 2025-12-16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烟雾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蔗 | 绵蚜 | 100-150克/亩 | 喷烟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219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烟雾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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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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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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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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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该制剂在6-7月份甘蔗绵蚜大发生时施用,视虫害发生情况每天15-2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在甘蔗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使用次数2次。 2、该剂型用烟雾机喷施。 3、喷施时选择1-1.5毫米烟雾机喷嘴。 4、早晨或傍晚静风条件下施用,大风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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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使用烟雾机喷烟雾,用于防治甘蔗棉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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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本品对烟草及瓜类苗期较敏感,喷雾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可不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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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虽为低毒,但使用时仍须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2、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3、如有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经重而定)治疗,禁止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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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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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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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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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12-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