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26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18 | 有效期至: | 2025-12-18 |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263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 ||||||||
| 剂型: 水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啶虫胺1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棉花蚜虫发生初期用药,根据病害发生情况间隔15-20天连用2-3次。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与其它的新烟碱类杀虫剂相似,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对害虫的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致使害虫麻痹死亡具有内吸性和渗透作用。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 棉花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 [7]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重者抽搐。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3、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状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5-12-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