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0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11 | 有效期至: | 2026-1-11 |
| 农药名称: | 倍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沂市泰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倍硫磷 | fenthion | 9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05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新沂市泰松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倍硫磷 | ||||
| 剂型: 原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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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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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倍硫磷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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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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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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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为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2、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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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开启产品包装或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带防护口罩、手套,不得吸烟、饮水, 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专业回收和处理,不得随意废弃。 3 .本品遇到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硫、磷的氧化物等毒性气体。 着火时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4 .泄露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露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 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传防毒服。 尽可能切断泄露源,防治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露,用 干燥的沙土或类似物质吸收,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 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5、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应请及时就医。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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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的有机磷中毒症状出现较迟,作用慢,但持续时间长,且症 状常出现反复,本品急性中毒后可诱发中间型综合征,主要表现为突触后的 神经肌肉接头损伤,罹及呼吸肌,重者可导致呼吸肌麻痹。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眼睛接触,提起眼睑,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吸入中 毒时,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发生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进行催吐,洗胃,注射阿托品或解 磷定,并进行对症治疗。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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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储运过程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日晒和雨淋,应远离儿童及其他 无关人员,加锁保存,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和运 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 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严禁与酸类、氧化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 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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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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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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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1-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