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1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28 | 有效期至: | 2026-1-28 |
| 农药名称: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向日葵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5-2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高效氟吡甲禾灵 | haloxyfop-P-methyl | 1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12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高效氟吡甲禾灵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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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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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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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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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作物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2-5叶期施药。 2.称量要准确,喷雾要均匀,不得重喷或漏喷。 3.在登记计量范围内,气候干旱或杂草较大时须适当加大用药量。 4.避免中午高温时用药。 5.禾本科作物如玉米、小麦、水稻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雾飘逸到上述作物之上,以防产生药害。 6.间套或混种有禾本科作物的田块,不能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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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苯氧乙酸类选择性苗后除草剂,能防除向日葵田一年禾本科 杂草。药剂处理茎叶后能被禾本科类草的叶子吸收,传导至整个植株, 抑制植物分生组织而使杂草枯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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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60天。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及用具,避免吸入 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等暴露部 位皮肤。 3.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液不得倒入河塘等水体中。 4.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 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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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 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 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 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 诊。5.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由医生决定是否催吐、洗胃和导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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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堆层不 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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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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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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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1-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