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0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5 | 有效期至: | 2030-1-4 |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80-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09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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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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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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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毒死蜱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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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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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蚜虫发生初盛期用药,根据虫害发生的严重程度,可连续喷施2次,间隔10天左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为限制类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5.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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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以生物农药阿维菌素和有机磷类农药毒死蜱为有效成分的复配制剂,主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活性高、击倒力强,还具有一定的熏蒸和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二者复配有明显的增效作用,能够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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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但可能对瓜苗有药害,对烟草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飘逸到上述作物。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蜜蜂、家蚕、藻类毒性高,药液及施药用水禁止进入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鸟类保护区及其周边禁用;蜜源作物花期、有授粉蜂群的大棚和赤眼蜂等天敌活动区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勿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立即清洗衣物。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它机制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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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毒死蜱:全身不适,头痛、无力、视力模糊、出汗等,有时肌肉震颤,偶有腹泻。皮肤接触:长期接触可能造成皮肤刺激。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携标签去医院诊治。误服:立即呼叫急救中心,携标签送医院诊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洗胃,并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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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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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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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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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1-0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