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78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0 | 有效期至: | 2029-11-19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鹤壁市农林制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茶园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783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鹤壁市农林制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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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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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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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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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杂草叶面积最大时施药效果最佳。 2、在作物行间除草时,要加防护罩进行定向喷雾,以防漂移到作物上造成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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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广谱、内吸、传导性、灭生性化学除草剂。是由草甘膦原药与异丙胺反应生成的均匀透明液体,具有易溶于水,使用方便、除草迅速、杀草谱广、环境友好等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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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期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本品为非选择性,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妖谨防漂移到农作物及树木茎叶上造成药害。 3、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不能做土壤处理剂使用,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不宜用此类容器包装。 4、使用过的喷药器具,应用水清洗干净后才能用于其他药剂喷洒,以免伤害其他作物。 5、本品属于低毒农药,但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进行。 6、本品久储或低温下药液会有少量结晶析出,经振摇溶解后不影响药效。 7、用药后6个小时内如遇降雨,须重新施药。 8、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要穿戴整齐劳动保护用品。 9、施药时,严禁吃东西和饮水。 10、用过的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准随便遗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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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尚无特效解毒药,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再服用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2、若中毒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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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储存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不宜接触到并加锁的地方。 2、储运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3、装卸运输时要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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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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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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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1-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