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601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6-12 | 有效期至: | 2026-6-12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70-100毫升/亩 | 药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阔叶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药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草胺 | butachlor | 8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60104 | ||||||||||||
|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丁草胺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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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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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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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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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5~7)天,插秧返青后,稗草1.5叶期前,按亩需药量毒土或毒肥法施药。 ·施药时,田间应有水层(3~5)厘米,并保持(5~7)天。 ·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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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用于水稻移栽田,有效防除稗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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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病苗、弱苗、小苗移栽田及漏水田不宜使用。 ·施药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本品应在稗草1.5叶期前使用,且水不要淹没水稻心叶,以免产生药害。 ·本品对鱼毒害较大,不能用于养鱼的稻田中,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本品对蜂、鸟、蚕低毒。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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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 ·如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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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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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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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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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6-06-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