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8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8-4 | 有效期至: | 2026-8-4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30-2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80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金龙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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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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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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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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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施药间隔期60天以上。 2.本产品应用清水稀释,兑浑浊水稀释会降低药效。 3.在柑橘园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药液勿飘落到柑橘树叶或果实上,本品只靠叶面吸收,兑水量不宜过多,以免药液滴落,药效降低。 4.施药时避免药液飘洒到柑橘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 5.本产品应在晴天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应酌情补施。施药后五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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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适用于柑橘园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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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产品应用清水稀释,兑浑浊水稀释会降低药效。 2.施药时避免药液飘洒到柑橘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 3.如遇有沉淀分层,切勿去掉沉淀物,应摇均溶解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4.使用本产品时应穿长衣长袖、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清洗干净,以免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产生药害。 8.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9.不宜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防降低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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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不适立即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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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其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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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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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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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8-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