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8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8-4 | 有效期至: | 2026-8-4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香蕉 | 炭疽病 | 600-1000倍液 | 浸果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821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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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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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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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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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 作物(或范围)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使用方法 香蕉 炭疽病 600-1000倍液 浸果 本品用于果实防腐保鲜,注意应将当天采摘的果实于24小时内处理完毕,浸果前务必将药液搅拌均匀,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 本品施药距香蕉上市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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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类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采后香蕉炭疽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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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可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用后的残液应妥善处理,决不可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地。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橡胶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不可与酸性、碱性较强的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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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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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水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物、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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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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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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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8-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