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703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0-10 | 有效期至: | 2029-10-9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招远市金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67.5-101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703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招远市金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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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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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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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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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螟卵孵化始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3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4. 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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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性较强。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水稻二化螟虫卵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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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5.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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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种,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带标签就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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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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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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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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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0-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